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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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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惊心动魄的阻击战落下帷幕,看得众人热血沸腾胆战心惊。楚枫轻描淡写地将对手吓退,只开了一枪,射了一箭。不得不佩服舒妃的两个保镖卓越的预见性,埋设地雷的选点精准以极,楚枫也不禁赞不绝口,让两个特种兵出身的保镖独享退敌之功。

    探险队也立即开拔,尽快离开是非之地。被不明身份的武装势力缠上可不是一件好事,舒妃不想节外生枝,更不想知道对手是谁。他们的目标是宝藏的线索,是“七星宝函”和楚枫。

    在舒妃的眼里,楚枫是最珍贵的存在。他是骠骑军后裔,了解关于骠骑军的一切,是行动的绝对核心。这个高冷的家伙简直是“魔鬼”一般的存在,竟然在短时间内便解开了宝函的密码,而那时所有人都在寄期望与打开宝函呢。

    “地图比对成功,我想听一下你的意见。”舒妃打开微型电脑找出一张卫星地图,地图上标注着一个红色的小点,随着地图的放大,小点变成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方框,方框外面出现一行英文。

    地图上显示的全是英文,楚枫只扫了一眼便不再去看,而是望向窗外即将黎明的荒漠,:“那是什么地方?”

    “是一处无名的谷地。”舒妃点击一下屏幕,红色的方框占据了满屏状态,呈现出一副与解密的图影一样的地图来。舒妃温柔地看着楚枫:“从地理信息来看这里是边境高原山地,海拔在3000到3500米左右,比对相似度98%,应该就是你要找的萨坎多都督府所在地。”

    楚枫陷入沉思之中。这个结果不仅与骠骑令牌所指引的大相径庭,也与父亲讲述的那个离奇的传说有很大的不同。楚家先祖率领一千多骠骑军与敌人死战于野,萨坎多都督府被阿拉伯人踏平,一千将士浴血黄沙,老祖宗身负重伤护着骠骑令牌死里逃生,被一位塔吉克族人所救。

    难道战场是在高原山地吗?为什么骠骑令牌所指引的是风沙之城而“七星宝函”所解读出来的竟然是另外的地点?楚枫心事重重地看着地图一言不发。

    “龙城是在荒漠,而不在高原地带。”舒妃忍受着汽车的颠簸,眉头微蹙地看着楚枫,期待着他的答案。

    骠骑令牌显示的“风沙之城”就是藏宝地吗?未必如此。那个传说并没有透露关于宝藏的线索,只明确了骠骑军护送神秘的“圣物”回唐,与阿拉伯联军打了一场遭遇战,战斗的地方应该是在萨坎多都督府,藏宝地点会在哪?

    荒谷密闭空间内发现的“七星宝函”和守护者绝不会是骠骑军出发之前留下的,荒谷巨树也不是那时候被绞杀的。原因很简单:骠骑令牌可以破解机关墙。先祖利用骠骑令牌做了一个很大的“局”,“局眼”便是七星宝函,它所指示的位置并不是战斗发生地,而是藏宝地。楚枫已经习惯于在颠簸中思考,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总会在碰撞中不断地被否定,最后留下的便是真知灼见。

    黄沙淘尽始见金。

    对于历史的真实而言,任何传说都是穿凿附会。传说中只有先祖浴血战斗的片段,而对其是否回到了骠骑军镇只字未提,更没有提及骠骑令牌真正的作用是什么。那个传说被楚家历代相传,没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也没有人去验证。

    “龙城宝藏究竟是什么?”楚枫平静地看着舒妃:“当初你讲述的关于龙城宝藏故事的时候,我信以为真,但现在……”

    现在他不相信那个传说了吗?舒妃无从知晓。但现实是楚枫找到了骠骑军镇,并得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线索。组织调查“龙城宝藏”多年,两次暗中寻宝均以失败而告终,这次是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

    “史书记载天宝十年三月,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以石国对大唐皇庭不敬为由,率领两万远征军和一万蒙古葛逻禄等部雇佣军远征葱岭以西的昭陵九姓等诸国,一路收获甚丰,纳贡之金银掠夺之财宝以充军资。”舒妃下意识地看一眼楚枫:“传说骠骑军保护这批财富也遭遇到阿拉伯联军的劫击,但他们成功地逃出生天。但历史上没有记载此事,那批宝藏也下落不明。”

    宝藏的传说让许多梦想一夜暴富的人踏上了寻宝之路,但大多都葬身沙海,而宝藏却始终扑朔迷离。楚枫在此之前并不热衷于寻宝,如果没有发现那个被遗落一千多年的骠骑军镇遗迹,如果没有发现那个秘境守护者,他不会产生任何寻宝的热情。

    现在他只想找到历史的真实,只想弄清楚家担负的特殊使命到底是什么。

    徐罔文理了一下盘在头顶的丑陋的头发,眼镜几乎被颠簸变形了,犹疑地看着舒妃。意思是当初不是要统计高原生物种群的情况吗?现在怎么变成了寻宝?老谋深算的徐罔文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不管是寻宝还是统计生物种群,钱一分都不能少。

    “徐教授有什么疑问吗?”舒妃温柔地看着徐罔文,嘴角浮现出一抹妩媚来。

    徐罔文尴尬地笑了笑,舒妃的美目勾魂一般,让他面红心跳:“没什么,据我了解骠骑军除了保护那批价值连城的军资以外,还担负着一个特殊的使命。”

    “什么使命?”楚枫逼视一眼徐罔文,这家伙是彻头彻尾的老狐狸,自私好色城府颇深。舒妃怎么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生物学家弄进了探险队?而且其待遇恐怕不在詹莎莎之下。

    詹莎莎坐在副驾驶位置昏昏欲睡,而他们的谈话却一点也没落下。尤其是徐罔文的话让她不禁疑窦重生:他不简单!

    能进入这支探险队的人没有简单人物,无论是楚枫还是徐罔文,或者是詹莎莎。舒妃对此心知肚明,但徐罔文还是第一次透露出这个惊天信息,难道他知道什么?

    “我想舒小姐一定想知道那具类人形怪物干尸究竟是什么来历吧?作为一个古生物研究专家,我可以开诚布公地说那不是什么新物种。”徐罔文推了推黑边眼镜,若有所思地看着舒妃姣好的脸蛋,目光移动道高耸的胸部,满脸堆笑:“但有一种可能发生,骠骑军染上了某种未知的病毒而出现了变异。”

    “变异?”钱飞嘲讽地哈哈大笑:“老徐,你是不是看异形看多了?一千多年前的老祖宗吃错药羽化飞升了吗!”

    徐罔文尴尬地瞪一眼钱飞:“我没有看到干尸,连骸骨也没看到,如果你们说的不是真的那就是我的脑洞大开喽!”

    楚枫与詹莎莎相视一眼,彼此都没有说话,而舒妃却若有所思地笑了笑:“徐教授厉害!”

    就在探险队全速在荒漠上驰骋的时候,一架直升机正盘旋在爆炸废墟上空,地面被炸得一片狼藉,废墟依然冒着黑烟。詹姆士摘下墨镜,阳光下的那道如蜈蚣一般的疤痕显得脸更加邪恶。

    六辆车被毁了三辆,二死三伤,探险队的毛都没有抓到。号称“荒漠之狼”的佣兵队不过是徒有其名,打那些普通的探险旅行团的秋风还差不多,对付专业探险队显然力不从心。

    “头儿,发现一个保险柜……”

    对讲机里传来一阵兴奋的呼喊,詹姆士漠然地打了个手势,直升机盘旋远去。

    两名全副武装的家伙抬着保险柜,失望地看着直升机飞走,把保险柜扔在了地上。其中一个愤怒地掏出手枪连续激发,子弹打在保险柜的暗锁位置:“那娘们故意丢的,没有任何价值!”

    另一个家伙又踢了一脚保险柜:“混蛋,狡猾的家伙!”

    保险柜柜门打开,从里面滚出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来,两个家伙气得眼睛冒火,直接把保险柜给乱枪打烂了。

    对讲机内传来詹姆士冷漠的声音:“找到他们的位置了吗?”

    “所有电子装备都处于关机状态,搜索不到探险队的任何信息。头儿,是不是那娘们发现是咱们干的了?”一名武装人员声嘶力竭地喊道。

    “继续跟踪,发现情况立即汇报——雇佣一群饭桶跟特种兵作战?简直是浪费时间。”

    两个家伙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钱一分不少打给他们,以后少来烦我!”

    “是的,头儿!”一个家伙如释重负:“都是按照您的意思安排的,荒漠之狼号称是最厉害的佣兵队,谁知道这么怂包?咱们不是有第三小组吗?为什么……”

    本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掉探险小队抢走舒妃所说的“七星宝函”,熟料赔了夫人又折兵,毛都没碰到一下就损兵折将。不过詹姆士还是很开心:舒妃没有执行老板的探宝计划,也没有如实汇报,老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山中别墅内,阴暗的房间内寂静无声,神秘的老者靠在轮椅里面阴鸷地盯着电子屏幕。屏幕上是一副硕大的人形骸骨。骸骨保存得十分完好,甚至没有一点瑕疵。

    “老板,这就是舒妃所说的那个类人形怪物。”西装革履的男子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份资料:“按照您的命令增援小组成功获得其骨骸,已经运抵地下保险库,待您鉴定。”

    老者阴鸷地看着助手:“你知道它的来历吗?二十年前我在西部荒漠里曾经见到过一副奇怪的骸骨,但那时候只在意探险和寻宝,从不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现在想起来很遗憾啊。”

    电动轮椅在老者的操纵下灵巧地躲过茶几:“戴维,让我们见证一下奇迹吧。”

    戴维·华尔特,一个头脑灵活城府颇深的特种兵,是神秘老者最为倚重的助手之一。

    戴维恭谨地推着轮椅向电梯走去:“增援小组找到这具骸骨的时候,荒谷秘境完全坍塌,他们展开地毯式搜查,但没有更多的发现。”

    老者老谋深算地点点头,舒妃已经发来了相关的视频信息,卫星定位显示的信息让他感到极为吃惊。十几年详细搜寻并没有发现那个荒谷,更不知道那里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不过现在秘密已经被发现,搜寻“龙城宝藏”的行动取得了很不错的开始。

    “继续努力吧,孩子们。”老者沉思片刻,面带微笑地看着戴维:“我为你们感到骄傲!”

    电梯在地下二层停下,老者透过电梯玻璃看着那具两米多高的骨骸,苍老的声音似乎是在自语:“他是一个真正的武士,或许是世界上最后一位变异的武士。”

    “老板,检测已经完成,骸骨属于人类,骨龄推算三十一岁,用C14测算该骨骸已经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右眼遭到过重创,眉骨和颧骨碎裂,其余部分保存完好。”手下快速地翻动着资料汇报着:“另据舒小姐汇报,小组在进入地下秘密空间的时候发现一具类人形怪物干尸,不知道与这具骸骨有没有关联。”

    老者凝重地盯着防弹玻璃后面硕大的骨骸,脸上露出一抹神秘之色:“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属下不知道。”戴维凝重地看着苍白的骨架,这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人类骸骨,可以想象当初他是多么强悍?

    电梯门打开,戴维恭谨地推着老者走出来,老者目不转睛地看着骸骨:“这就是大唐骠骑军士兵,身高超过两米,武器是一柄三米多长的陌刀,陌刀是那个时代的利刃,作战半径可以达到二十米,勇猛善战所向披靡。但他们的寿命十分短暂,知道是为什么吗?”

    戴维摇摇头:“是不是死于战争?”

    “兽武士是为战争而存在的,死于刀兵实乃正常,但这个却是个例外。”老者注视着骨骸神秘地笑道:“他是老死的。”

    才31岁怎么可能“老”死呢?况且检测的一切指标都显示他才进入青年时代,骨密度在1.23左右,也表明骨骸的主人是年轻人呀!戴维十分震惊地看着骨骸:“您的意思是……他的生理年龄已达到了顶峰?”

    老者微微颔首:“你认为31岁很年轻吗?世界上人类的寿命分布不均,以中国为例,夏商时期的平均寿命为18岁,周秦大约为20岁,两汉时期为22岁,唐朝的平均寿命为27岁,宋代为30岁,清朝为33岁,民国时代为35岁。作为唐代人活了31岁是什么概念?”

    如果按照唐朝平均年龄而言,他已经是高寿了。

    但这不是老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具骸骨的非凡意义。

    古代人追求长生,喜欢服用丹药,非但没有达到长生的目的还丢了卿卿性命。但也有一部分所追求的是超强力量,甚至不惜用特别的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比如“借寿”。

    “探险队严重偏离计划,命令增援小组择机出动。”老者迷离地看着惨白的骨骸,淡然道:“不过不要打草惊蛇,免得授人以柄。有时候美丽的天使会被蒙蔽双眼,在巨大的成功面前她会迷失自己,或者是被他人所利用。”

    “她是您最信任的人,而且您给了他绝对宽松的行动自由,所以……我认为应该让她放开手脚,而不是束缚。”戴维不无担心地看着老者说道:“而且她取得了不错的开头。”

    老者淡然地一笑,按动保险库遥控装置,骨骸的周围徐徐落下双层防弹玻璃,一道防盗门也随之徐徐落下,若有所思地看一眼戴维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按照计划行事,我说的是按照我的计划,而不是她的,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