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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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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有这样过吧,某一刻某一个人,给你带来生命的狂喜,之后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你都离不开。

    1

    去海鲜大排档吃夜宵,清炒花蟹真好吃,吃得我还想再活五百年。说正事,吃夜宵的搭子需要慎重挑选,几乎跟选麻友差不多。

    比如管春,已经饿得半死,哪怕葱爆大肠在锅里翻炒,看看手机,他就能咽咽口水按时回家。这狗逼人品就有问题,太残忍无情。

    又比如韩牛,年纪大了,半截入土,吞个花蛤便有机会痛风嗝屁,一命呜呼,吃夜宵恨不得随身带着骨灰盒。不管他多么幽默健谈,夜宵都不能带他。何况他近况不好,一上桌就要推销成功学,连好笑这个优点都没有了。

    经常在自己的通讯录翻翻,找不到能凑一桌的夜宵搭子,很寂寞。

    在这个时候,我忍不住会想念裤衩。

    裤衩爱吃夜宵,食欲良好,跟我口味近似,相当于舌尖上的双胞胎。我几乎都忘记了为什么跟他绝交。

    裤衩很穷,在我的微博互相关注好友里,比他更穷的只有梅茜了。

    他在我的生命中进进出出,非常频繁。因为他的女朋友的爱好是分手。动不动分手。和好了,就离开我的生命。分手了,就进入我的生命。

    菜不合口味,筷子一丢,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过几天女朋友电话打来,裤衩离开我的生命。

    逛街提不出选择建议,购物袋一扔,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过几天女朋友电话打来,裤衩离开我的生命。

    一次他女朋友开车接我们。男人穿衣服,大部分都是跑到阳台,哪件晾干穿哪件。于是他当天比较混搭,耐克运动裤下面是一双军用靴。车子开到高架,他女朋友发现了,二话不说,嘎吱靠边停,说,分手,下去。

    裤衩说,虽然我穿得毫无品位,但把我丢在高架上,会被撞死的。

    女朋友说,死罪。

    我说,那我也要跟着下去?

    女朋友说,诛九族。

    后来网开一面,高架出口将我们踢出去了。

    2

    没几天,裤衩给她过生日,托我定好饭店,还搞了个惊喜策划书,内容跟春晚似的丰富多彩,其中我要表演数来宝。

    大家到地点,女主角不见了。她说她和闺密们在酒吧,喝完再过来。

    我×,居然有人不吃饭就去买醉,要不是我们快饿死了,一定会像曹操爱上关羽一样惺惺相惜。

    接着等到西红柿蛋汤热了三遍,裤衩再打电话过去,女朋友娇嗔地说:“这才第一场啊,等第二场KTV结束了再说吧。”

    全场骂娘,KTV怎么不烧掉的,娱乐场所怎么这么作孽的,社会风气怎么如此恶劣的。

    大家都不敢说裤衩女朋友,因为裤衩在旁边跟着骂,已经很尴尬了。

    裤衩女朋友叫什么来着?算了,叫她数来宝吧,为了给她过生日,我还得背数来宝。

    饭店打烊,数来宝还是没有来,裤衩说了很多次让我们散掉,我们说不行还可以吃夜宵嘛,边吃边等。

    边吃边等,太可恨了。

    之后某次他们分手,裤衩进入我的生命。

    在夜宵的海鲜大排档,我问裤衩,究竟她要作到什么地步,你才能死心。

    裤衩说,前两年开游戏机店失败,二十来创业失败一次接一次,什么未来都看不到。如果不是数来宝陪着他,他说不定真的会垮掉。

    那种感觉,好比在沙漠中走了三天,皮肤直接冒出浓烟,在渴死的前一刻,见到一汪清泉。又好比被关进保险箱,即将呼吸完最后一口空气时,小偷带来电钻。

    都有这样过吧,某一刻某一个人,给你带来生命的狂喜,之后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你都离不开。

    她只是作了点儿,只是不成熟了点儿,但她这样不谙世事地陪着你,从来没有想过要走。就算分了几次,也会再回来。

    数来宝那么变化多端,却是裤衩世界里最稳定的存在。因为她总是会回来的。

    我想了想,小情侣之间冷战打架循环互虐,多的是。在我老家,村口老太天天抡着拐杖骂老头,可是老头一走,老太牵挂着他,也下去找他了。

    只是那时候裤衩因为老迁就女朋友,已经没有其他朋友了。

    他一口干掉一杯,认真地对我说:

    “张嘉佳,非常感激你们对我好。我也知道,以对方为唯一的感情很傻逼,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3

    裤衩为什么叫裤衩?

    因为有次毛毛生病,管春在外地,打电话给裤衩,让他帮忙送个东西给毛毛,说挺急的。他翻身起床,穿着裤衩就买了送过去。那是小年夜,零下三度。

    不过是一瓶急支糖浆,毛毛有点儿感冒。并非大不了的事情,但裤衩就是会把每一个字当真,然后死心眼。

    所以当他一条路走到黑的时候,大家狗急跳墙打着探照灯,也不能将他照亮。

    这条路的尽头是2010年6月28日,裤衩的婚礼。两人还没领结婚证,决定先置办婚礼。据说是数来宝的要求,别铺张浪费,请三四桌关系最好的就够。不买婚纱,不请装饰,就当聚会吧。

    裤衩乐呵呵地对大家说:“牛逼吧,我是单亲家庭,结婚人多做不到,人少还是很容易的。”

    当时我们想,见鬼,数来宝居然贤惠了。

    2010年6月28日,大家笑逐颜开,在南京江宁区一个不大的饭馆,就四桌。别看人少,战斗力大,喧哗声都快把屋顶掀了。

    韩牛正在表演肚脐眼盛酒的绝技,毛毛急匆匆跑到我们的2号桌,小声说,数来宝一直在洗手间哭,不肯出来。

    我有不好的预感,心一直沉下去。

    毛毛又冲去洗手间,大家忐忑不安。

    二十分钟后,毛毛脸色苍白,告诉我们,数来宝说,觉得自己没那么爱裤衩。求婚没好意思推,家长见了,筹备婚礼越花钱越不敢说,拖着拖着就结婚了。

    全桌人脸色都白了,最白的是站在一边的裤衩。

    毛毛接着说,她说会出来参加婚礼,但结束后就走。

    这是一场我经历过最揪心的婚礼。客人尽欢,而新郎新娘笑得勉强。

    我一口菜也吃不下去。管春紧紧握着毛毛的手,因为毛毛的眼泪一直在掉。

    婚礼结束后,不管以后亲戚怎么议论,新娘就要离开新郎了。

    九点钟散席。我们几个人呆呆坐在位置上,留下来,还是走掉,都不对。

    送走父亲,裤衩和数来宝落座,大家沉默。

    数来宝说:“对不起,花的钱我以后还你。”

    裤衩说:“没关系,幸好还没领证,差点儿连累你一辈子。”

    数来宝说:“我走了。”

    裤衩说:“好,我送你。”

    我跟着他们离开,背后听到管春的一声冷笑:“我×,这年头,碰到好的人,简直比碰到对的人更重要。”

    4

    没几天,裤衩也消失了。手机打不通,关机。半年后变成了空号。

    去年我正睡懒觉,睡到昏天黑地,被砸门声敲醒。开门一看居然是裤衩!

    我穿着裤衩就要抱裤衩,突然发现肉体这么赤裸裸地接触不好,就狠狠踹他一脚。

    裤衩说:“嗨,天气真好,出发吧。”

    我跟裤衩背着啤酒,偷偷登上古城墙头。喝到天色渐暗,秦淮河的水波里倒映着灯笼,远处一艘窄窄的画舫漂过去。

    裤衩说,南京的梧桐树真漂亮。

    裤衩说,秋天开车在街道上,梧桐叶子落下来,漂亮得让人难过。

    我正要顺着他的话语抒情,裤衩说,去他妈了个逼。

    他猛地站起来,站在墙头。这古代的制高点,已经在这座城市里是那么矮的建筑,视线的终点随处都能被阻挡。

    他呆了很久,我上去找他干杯。

    他一回头,背后满城夜色,脸上全是眼泪。

    我登时一句“干杯”说不出口。

    他说:“张嘉佳,你知道吗,我妈妈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的。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她的模样了。没上小学,她就走了。我不但记不清楚她的模样,连她对我说过的话,也一句都想不起来。”

    他号啕大哭。

    这件事情我从不知道,一时只能拼命喝酒,无法回答。

    他轻声说:“为什么我不记得妈妈长什么样子,可老是能听见她跟我说话呢?为什么我老是能听见她跟我说话,可我一句也想不起来呢?”

    我们从头到尾没有聊到数来宝。也没有聊到她去了哪里。

    我一直记得,在裤衩那场粗糙的婚礼上,数来宝说:“对不起,花的钱我以后还你。”

    裤衩说:“没关系,幸好没领证,差点儿连累你一辈子。”

    数来宝说:“我走了。”

    裤衩说:“好,我送你。”

    裤衩去送她,我怕出事,跟在他后面。

    到停车的地方,数来宝上车后,摇下车窗,对着裤衩挥手,说再见。

    接着是车子启动的声音。

    直到车子开出去十几米,裤衩突然大声喊:“你要去哪里?能不能带着我一起去?”

    车子没停留,开走了。

    5

    裤衩留了个新手机号码给我,说,有事打这个。

    然后他又消失了。

    管春问我见过裤衩没?

    我说见过,总算有良心,留了个新号码给我。

    管春一挥手:“打给他,老子要骂这狗逼。”

    我拿起手机,拨通他留给我的新号码。

    一拨通,我不由得破口大骂:“这狗逼!”

    管春傻乎乎地问:“怎么啦?”

    我打开免提,手机里传来:“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我跟管春沉默了一下,对着手机吼:“我去你大爷,狗逼你要过得很好啊,我×,过得好一点儿啊!”

    而手机里只是在说,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6

    在裤衩那场粗糙的婚礼上,数来宝说:“对不起,花的钱我以后还你。”

    裤衩说:“没关系,幸好没领证,差点儿连累你一辈子。”

    数来宝说:“我走了。”

    裤衩说:“好,我送你。”

    裤衩去送她,我怕出事,跟在他后面。

    到停车的地方,数来宝上车后,摇下车窗,对着裤衩挥手,说再见。

    接着是车子启动的声音。

    直到车子开出去十几米,裤衩突然大声喊:“你要去哪里?能不能带着我一起去?”

    车子没停留,开走了。

    裤衩发了会儿呆,回到酒桌,坐下来说:“有一次,我穿运动裤和军用靴,她嫌我乱来,直接把我赶下去。我只好打车,没多久,发现她停在路边,还挺隐蔽,贴着一棵树停。

    “我也在气头上,假装没看见,出租车继续开。后视镜里能看见,她开着车跟上来了。

    “小区门口,我下车,她把车停在我前头。

    “这是我们和好最快的一次。

    “她说,刚把我赶下车,她就后悔了。”

    裤衩把他记忆中的每一次分手与和好,唠唠叨叨地说完了。

    说到后半夜。饭馆老板也是朋友,说他先走,记得锁门。

    然后我们也开心起来,仿佛徜徉在他的爱情故事里,开始插嘴,开始接话,因为我们在他的故事里,也频频出现。

    故事说到2010年6月28日,新娘摇下车窗,对着新郎挥手说再见。

    大家哄堂大笑,管春笑出眼泪,说:“真他妈的惨。”

    裤衩说:“惨个屁,我很有风度的,目送她远去。”

    他小声说:“因为总是要走的,所以呢,她对我不好,其实是对我好。我对她好,其实是我不好。”

    无论好不好,可你刚离开,我就开始思念。

    字字句句复述一遍,生怕你留下的痕迹有所遗漏。

    只有我清楚,裤衩的故事真的故意遗漏了一句。新郎对着开走的车大声喊:“你要去哪里?能不能带着我一起去?”

    不知道你后来去了哪里,但有一天你一定再次会砸开朋友的门,傻笑着说:“嗨,天气不错,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