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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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如白驹过隙。

    大学生活就这么有条不紊的过着,上课,画画,采风,打工,自食其力,过的辛苦,却也充实。

    一直到大三那年,一次偶然的平面模特兼职,为一本小说拍一组中性风格的写真,让羽笙开始陆续接到不同的模特试镜邀约。

    那时的她已然脱了稚气,由于一直在做各种兼职,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群也磨炼了一些成熟的气质,加之眉眼间的淡然脱俗,以及那有些帅气却又不失韵味的短发,很快便成了学校的红人。

    与之前的兼职相比,餐厅,酒吧,售货员,家教,进入这个圈子的确是来钱快而且又轻松些,最主要的,她想快点赚到钱,然后将自己高三那年的花费全都悉数还给景颜。一番考虑,她便放弃了其他的兼职,开始有选择性的接拍写真,进了模特这个圈子。

    而那个她一直在逃避的人,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再见到了,又好像匆匆忙忙的无意间瞥到过那么一个相似的身影。

    想他吗?

    想。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总觉得他好像就在沙发上闲适的靠着看电视,或是在书房给自己检查作业,还有在厨房,有些手忙脚乱的做菜给自己吃。可是转身,会发现,都是错觉。

    于是她学会了晚上睡觉前给自己倒好水放在床头,失眠的时候,就枕着自己的手心睡觉,想哭的时候,把灯关了,安安静静的,然后不发出声音。

    她真的再也没有吃鱼了,也开始从只吃素菜慢慢试着吃些其他的肉类,也不知道自己以前是怎么了,竟然会那么挑食,现在吃来,发现味道也还不错。她没有再留长发了,最多两个月就剪一次,偶尔拍完片子发现染得一次性的发色很漂亮还会心血来潮拉着安安去染个头发。

    周围的所有人,都叫她羽笙,那句歇儿,她再也没有听到过了。

    有一次无意间听同学提到了他的名字,据说,他自己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是业内的一匹黑马,接手的案子从没有败诉,而且,boss是个巨帅的大帅哥。

    她想,可能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个人还会是她的软肋,可是,却不会再是她的盔甲。

    当你一旦把全部的信念都放在某一件事,或是某一个人身上时,这其实是很可怕的,因为,他只要离开了,你一定会毫无预兆的溃不成军。

    还有,千万不要让别人做到比你更了解自己。

    那样的话,太卑微。

    羽溪,其实来找过她一次,她当然没有极端的因为看到她便去想自杀,羽溪说她会先留在美国,过两年打算回国发展。她已经长大了,时间真的是很奇妙,她没有歇斯底里或是明目张胆的说什么不懂事的话,只是淡淡的笑着,告诉她,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就好,她们不需要有任何的联系,而她,更不需要她的怜悯与帮助。

    她可以对羽溪释然,因为她讨厌那个人,一如既往的讨厌,可是,对景颜,她做不到, 因为他曾是她全部的信仰,是她曾经付诸一切去完全信赖的人。

    大四刚开始,她便凑齐了一笔钱,因为没有景颜的卡号,只能让安安代劳,跑了一趟景颜的事务所,将那笔钱去还给他。

    安安回来的时候一直欲言又止的看着她,最后忍不住了才问,“小祖宗你真的这么淡定?就不想知道他都说什么了?”

    她看着安安,然后云淡风轻的笑了起来,“那个人,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安安沉默了,再不提这些事情。

    上学期还没结束,一个叫染风的摄影师来学校找她,那是一个剪着一头短发,染着夸张的灰色,十分帅气的女生。

    羽笙听说过她,摄影师中的佼佼者,拍的片子全都各有特色,很多当红的大牌都找她拍过写真。只是,她很挑人,对模特不满意,出价再高也不会拍。

    染风说,想与她合作试着拍一套创新性的写真,将几种不同的风格组合到一起展现出来,视觉冲击的碰撞,她一直想试试,却没有找到合适的模特,而看了羽笙拍过的几组写真,她说,她一定是最适合的,因为她身上有她想要的感觉。

    这套写真,前前后后拍了一个月才满意。

    第一组,她穿一件鲜红色的连衣裙,露出修长的颈部与精致的锁骨,她微垂着头,怀里抱着一只毛色纯黑的猫,那一只爪子便停在她那锁骨右侧抓着,纯黑色的毛发与白皙的皮肤,以及那抹红的像血色的连衣裙,还有涂着紫色口红的嘴唇,妖冶,像个鬼魅。

    第二组是一个侧脸的镜头。白色针织毛衣,驼色长裙,她侧着身子将一朵开的正好的蓝花楹送到唇边半咬着,那整棵树都是紫蓝色,唯美的像是画出来的一样。

    第三组,白色拖尾婚纱样式的裙子,嘴唇涂成经典的大红色,脸颊零星的贴了银色的碎屑,然后平躺着没进蓝色的水里。

    第四组,普通的黑色的吊带,画着眼尾上扬的猫眼妆,她微眯着眼睛,手上夹着一颗女士香烟,缓缓吐出一个白色的眼圈,指尖像是点缀了个猩红的宝石,颓废,又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

    完全不同风格的四组写真,染风拍完后放到了自己的微博里,可想而知,羽笙在圈子很快就名声大噪。

    盛安安擅作主张的帮她开了微博,粉丝几天之内便已过十万。

    她也由此被粉丝热心的称为“人格分裂”。

    于是,大学刚毕业,羽笙就签了经纪公司,而盛安安,作为她这十年来唯一的一个朋友,自然不离不弃的成了她的经纪人兼助理。

    其实,那时候她还是有些自私的,她不想成为什么明星,超模,她只是想,让自己的影子也可以在他毫无预兆的时候突然出现在眼前。哪怕,只是一张海报。

    她迫切的想要证明给他看,她真的长大了,而且,再也不需要他了。

    以前那个在他面前可以卑微的像一粒尘埃的羽歇儿,已经彻底不在了。

    而她与景颜第一次正式的见面,就是汽车追尾那个晚上醒来后的凌晨,第二次,便是医院。

    ——————

    这个故事讲完的时候,天边都已经泛出了一片白色的熹光,那轮初阳挣扎着,一点点的将暗无边际的黑幕染亮,看起来那么固执又没有选择。

    羽笙说了太多话,嗓子都有些沙哑了,欧晨打开一瓶矿泉水递给她,她小口的抿了一点,稍微润了下喉,这些东西,其实是她这几年来第一次完完整整的讲出来,而且,是对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近乎陌生人。

    不过,这么讲完了,心里反倒的确放松了一些,像是以观众的角度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十年。

    “你的故事呢?”羽笙偏头看着他。

    欧晨并未回答,虚握着方向盘的那只手轻敲了几声,微眯着眼睛看着前面渐露晨曦的那抹暖光。

    良久,他才开口,那嗓音淡淡的,平添了无尽的伤感。

    “她…已经不在了。”

    似乎周围的空气在一瞬间开始郁结,压抑的呼吸都有些发紧。

    “对不起。”羽笙抿了下唇,安静的收回目光。

    欧晨像是笑了一声,及轻,然后启动车子,那白色的亮光立马将方才还昏暗的小路照亮,“送你回家吧。”

    车停在楼下,羽笙拉开车门,犹豫着还是问了句,“你认识我,是因为在怀念她吗?”

    欧晨安静的看了她一会,忽然笑起来,“不是,是在惩罚我自己,好让我时刻记着,她已经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羽笙也笑了,“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欧晨轻敲了下烟盒,取出一支烟,那打火机“刺啦”一声吐出蓝色的火舌,他不紧不慢的吸了一口,单手撑在车窗,食指抵着太阳穴慢慢眯起眼睛,透过那层雾白色的烟圈,他的脸廓有几秒钟的模糊。

    再开口时,他声音都沙哑的不像话,像是含着烟雾被虚化了一样。

    “罪人还可以赎罪,可我,连赎罪的机会都没有。”

    羽笙喉咙有些发干,闻着这烟味还是没忍住的轻咳了一声,眼底也呛得晕开了一抹水汽。

    欧晨将那烟头掐灭,打下车窗,就见不远处的一抹白色亮光微晃了过来,他眯起眼睛看了看,忽然笑起来,“你要试着去相信,十年的时间,究竟会改变多少东西。”

    羽笙回到公寓后先洗了热水澡,一夜没睡,脸上过敏的皮肤此刻更痒了,她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里面那个红着眼圈,脸色发白,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狼狈的自己。对于欧晨的那句话,她其实并没有太理解。十年,至少她的改变,是彻骨铭心的。而且,她也相信,未来的日子里,再也不会有什么是她无法面对的,因为,这世上最痛的,大抵在这十年里她都已经经历过了。

    一无所有的人,连受伤的资格都没有了。

    她也终于明白,长大的代价,一定是付出等价的东西交换来的。